根据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总体思路,我中心自2005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通过定期收集、分析和反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床位、设备资源配置和服务运营情况等信息数据,为国家和各级妇幼卫生行政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保证,得到了卫生部妇社司的高度重视与认可。至2008年已有28个省2600余所妇幼保健机构参与了监测,但仍有部分省份没有达到全面覆盖,个别省份未参加此项工作,导致全国数据不完整。为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本底情况,卫生部妇社司已下发了《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妇卫便函[2009]10号),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按照附件中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机构监测工作。
同时为了提高机构监测数据利用的时效性,2009年机构监测数据上报工作提前到1-4月份进行,希望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配合,组织好本省的机构监测工作。
附件: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
卫妇社妇卫便函[2009]10号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开展
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妇社(基妇、妇幼、疾控妇幼)处,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处:
为了解、掌握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本底情况,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我司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开展了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定期搜集、分析、反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床位、设备资源配置和服务运营情况等信息数据。请你们按照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机构监测工作。
附件:2009年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9年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1. 调查内容
调查妇幼保健机构2008年度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情况、设备情况、保健医疗技术服务及运营情况、群体保健工作开展情况、科研管理情况等信息。
2. 调查对象
全国各级妇幼保健院(所、中心、站)。
3. 调查方法
(1)通过国家妇幼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网络实时直报;
(2)各参加调查的机构,登陆国家妇幼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常用资料下载”栏目)(http://www.chinawch.cn/jgjc),下载“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调查表”和“妇幼保健机构监测系统操作手册”。
(3)将调查表分发到本机构相关部门,完成相关部门的数据搜集。
(4)使用本机构的账户名和专用的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登陆国家妇幼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完成数据的网络填报,并通过软件系统的功能设置实现数据的逐级审核上报。
以往没有参加过机构监测工作的机构,须申请账户名和数字证书电子钥匙。
4. 直报系统软件功能
(1)数据的在线录入、核对和修改功能;
(2)数据的逐级审核上报功能;
(3)基于角色的权限管理功能;
(4)数据下载、转换功能;
(5)在线帮助的功能;
(6)数据字典维护功能。
5. 组织与实施
(1)在卫生部妇社司的领导下,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人事、财务、保健部、临床部、设备科等科室)完成本机构的数据搜集及审核;信息科或相关科室负责本机构数据的网络填报和对辖区内机构上报数据的审核。
6. 质量控制
(1)各级机构行政办公室对本机构数据审核把关;
(2)通过实施网络报告,实现实时质量控制。软件本身设置严格的逻辑查错功能控制,有效防止漏填数据,逻辑错误。
(3)同时软件实施的逐级审核功能,上级机构负责对下级机构数据质量审核把关,并对所审核数据真实性负责。逐级审核时发现错误随时驳回填报机构修改。
(4)各填报单位将填报的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邮寄至本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一份单位留底以备复查。
7. 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进度安排见表1。
表1 2009年机构监测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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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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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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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报系统正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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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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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市级工作布置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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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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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数据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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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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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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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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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作总结及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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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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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9年新增机构账户名和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的办理办法
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核查本省以往未参与监测的机构,督促新增机构按要求填写《用户账号申请表》和《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登录国家妇幼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常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hinawch.cn/jgjc),申请表以省为单位集中邮寄至我中心信息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金孔雀大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信息部,邮编100013)。我中心接到申请表,将为新增机构开通账号并制作数字证书电子钥匙,并统一将账户信息及数字证书电子钥匙邮寄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9. 技术支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设专人提供技术支持。
9.1直报系统技术支持
向 梅:电话:010-64484790 E-mail:xiangmei@chinawch.org.cn
张爱莲:电话:010-64484790 E-mail:zhangailian@chinawch.org.cn
9.2机构监测业务支持
黄爱群:电话:010-64293617 E-mail:aqhuang@chinawch.org.cn
罗 荣:电话:010-64294171 E-mail:luorong@chinawch.org.cn